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片区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2021年11月我局印发《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权限下放的通知》(湘广电发〔2021〕103号),以委托下放的方式,赋予各受委托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受理、审核、审批权。为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管理,便于相关工作衔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后续变更、延续及注销的行政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给各受委托单位。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及注销均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
三、请各受委托单位及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认领相关业务办理项,完善实施清单,细化办事指南。
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延续依申请办理,不再实行统一换证模式,由申请单位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限(到期前一个月)自行申请。
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所需新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均于审批前到省局预先领取。联系人:张薇,联系电话:84801569。
六、受委托单位在作出变更、延续、注销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须及时填报审批信息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我局。联系人:谭海蓉,电话:84801347。
七、受委托单位在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2)扫描件提交我局网络中心在门户网站“事后公开”栏公示。联系人:王宇,电话:0731-84802578,邮箱:wangyu_cs@qq.com。
八、受委托单位在作出许可决定5个工作日内需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各市、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委托下放以来,行政许可决定未上传至信用信息平台的单位请在本月内完成补报工作。
九、申请延续换证单位需在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月报、年报。
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变更、延续所需材料: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延续(变更)申请表(附件3)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要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简历
(三)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十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注销所需材料:
(一)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许可证注销申请表(附件4)
(二)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该项工作涉及绩效考核,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附件:1.
×××审批通过制作机构信息表
2.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延续(变更)申请表
4.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注销申请表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局